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6年的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 盘元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1.80 9,447,322.00 铝锭 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0 0 销售商品 铝包钢 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 21,000,000 5.60 17,616,752.90 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 水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620,000 50.20 587,774.16 煤气 1,400,000 100.00 1,235,527.56 蒸气 1,300,000 100.00 1,156,800.00 电 30,000,000 76.56 25,367,524.7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运输费 300,000 1.00 180,000.00 采购原材料 铝锭 2,561,655.6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册资本342,127万元,注册地江西新余;其法定代表人为施嘉良;经营范围为:锰铁、生铁、矽铁、硅锰、钢材、水泥、碳素、化工产品、设备制造、销售、建筑工程、运输服务等。 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上海,法定代表人姚红江,主要生产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产品。 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地上海,法定代表王维邦,主要从事商贸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298万股,占37.77%; 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能及时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2.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按照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方对于转供水电等不收取费用,不发生利益转移的现象,不会额外增加公司生产成本。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按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和销售的原则,节约运输费用,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钢绞线车间、钢丝车间在控股股东的厂区内,公司需要利用其管道和线路,该项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熊小星、肖烈仪、姚红江、游绍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遵守了公司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由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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