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房屋成为诸多单位电缆的中转点,粗细不一的电缆、钢绞线形成巨大的拉力危及房屋结构安全,该向谁索赔?近日,家住清远城区源潭镇环城东路126号的潘先生就为此日夜不安,眼看着三层高的楼房室内多处地板、天花开裂渗水,而楼外墙被固定的一堆电缆一条也不见有迁移的迹象。【延伸阅读:最牛钉子户的消失 浇了《物权法》一盆冷水(图)】
房子成电缆“中转站”
“仅仅因为我的住宅靠近公路,架线方便,这几年逐渐成为了各单位的线路“中转站”,造成建筑外墙受力过大而结构受损。”昨天,潘先生特意带记者到家中实地查看开裂渗水的情形。【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公布(全文)】
记者发现,这座建筑的阳台外墙上密密麻麻排着好几条粗大的电缆和固定这些电缆的支架(见右图)。潘先生认为,由于各单位所用电缆以他的住宅作中端杆,受力过大,造成现在楼房的二、三、四楼角落及外墙出现裂隙,下雨天有渗水。“这房子是我一家1993年花了70多万元建起来的,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恐怕会变成危房。”老潘担忧地说。 因依据不足索赔遭拒
这几个月来,老潘多方奔走,请各相关单位派人前来勘查他家的受损情况,但收效甚微,除了其中一家单位赔偿了老潘2000元损失外,大都以房屋受损依据不足等借口回避老潘。可如果要请质监等权威部门对房屋损害作出鉴定评估,又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让老潘犯了愁。
“现在马上进入雨季,我怕那些线路天天加多,到时外墙进水,不知一家人如何居住?”老潘为了请求相关单位尽快迁移自家外墙上的线路,近日还多次到当地法院咨询,希望通过法律渠道讨回自己的权益。
自家的私人住宅,刚好靠近公路,架线方便,遇到“公家人”找上门,说要架线通过,相信中国绝大多数的百姓都会像老潘那样,通情达理,支持“公家人”。从这点说,中国的百姓,特别是农民,最为大公无私。
这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在于,各路架线的“公家人”拿出什么态度对待老潘们的无私。如果“多处开裂”经过鉴定确实成立的话,相关部门是否也应该给予老潘们适当的补偿——不用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哪怕从人之常情角度说,都应该如此。
几天前,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今年10月1日起将施行,建议有关部门下次再有线路通过民宅,在与民众协商前,先学习学习这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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